劳务派遣人员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后,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用人单位不签注意见的,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本机关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依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三)初诊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或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档案信息卡。
(五)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需要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上,由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写明“此件仅供工伤认定使用”;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遭受事故伤害职工所在工会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2人以上目击事故的工友、同事证明,写明事故时间、地点及事故详细情况的证明材料,
由证人签名、加盖手印,注明联系电话,提交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有出证人签名。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后,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用人单位不签注意见的,不影响申请工伤认定。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没有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本机关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可依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三)初诊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复印件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或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档案信息卡。
(五)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需要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上,由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写明“此件仅供工伤认定使用”;遭受事故伤害职工的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遭受事故伤害职工所在工会提出申请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2人以上目击事故的工友、同事证明,写明事故时间、地点及事故详细情况的证明材料,
由证人签名、加盖手印,注明联系电话,提交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应有出证人签名。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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